溜冰记

 下午我们和朋友夫妇一起到 Navy Pier 溜冰,有了暑假滚轴的锻炼,今年感觉溜冰的技术应该长进一些,不会像去年一样连滚带爬。下午3点多出发,好事多磨,车因为忘记关里面的小灯,将电池的电全部耗光了,幸好的朋友的车在旁边,又和路过的好几位物理学 PhD 们研究了一下两辆车如何相互充电,幸好有一位非物理学的 PhD 同学比较有实际经验,最终没有正极接正极,负极接负极,不然就麻烦了。发动了车,今天的路上没有多少人,到底是快过节了,节日的气氛就是冷清的街道,这一点无论在国内还是国外都是一样的。高高兴兴地杀到 downtown, 结果错过了路口,于是只好在附近打转,顺便看了一下节日里的芝加哥。到了冰场,朋友夫妇先去吃东西做准备,我和 开始排队领冰鞋,然后冲向冰场。我的技术果然精进了不少,省了不少力气,去年基本上是她像拖着一个麻袋一样拖着我走的。顺利的溜了两圈,感觉还好,只是偶尔平衡还是有问题,一次正好遇到侧前面有一个小女孩在那里摇摇晃晃,看得我也摇摇晃晃,于是一把揪住她,结果她摔了个四脚朝天,我却顺利的平稳的滑了过去,心里好生内疚,但是我的技术又没有好到可以转身去扶她-_-.. 过了一会儿朋友夫妇也来了,他们也是女生滑的比较好,男生逊一些,朋友的冰鞋还是比较专业的花样滑冰的冰鞋,可以跳跃的,呵呵,不过她在我们跟前跳跃的时候差些摔个跟头。但她还是滑得挺好的,可以一只脚滑,望尘莫及啊。还是不放心我,像个 safe guard 一样在身边。玩了几个小时,还是挺过瘾的,然后又到 downtown 的一家泰国饭店大吃了一顿,那里的一种叫做 Red Passion 的鸡尾酒很不错,可惜回来还要开车,所以没能开怀畅饮。呵呵,应该感谢 Christ,就像感谢 Dr. King 一样,没有他们就没有假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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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色的老姆酒

Rum.jpg老爸到访,父子小酌,但却无酒,于是到附近超市买酒,不是中国店,自然也不奢望国产白酒,但满目的洋酒不是棕色就是红色,间或黄色,老爸说看起来不道地,所以就挑了一种最白,最无色的酒,Silver Label 的巴巴多斯老姆酒,也就是 Rum,我玩的《大航海时代》把它音译为朗姆酒,也有译为兰姆酒的,但是觉得都不如老姆酒好听,俗语云"老辣",所以一个老字让酒在感觉上辣了不少:)但事实上美国这边的酒以低度居多,譬如这瓶老姆酒也不过 40 度而已,价钱也很便宜,几块钱。

老姆酒的历史多少也有所耳闻,喜欢玩《大航海》的兄弟们很自然的会把它与蔗糖和海盗联系起来。Rum 一词的最初由来已不可考,但是人们普遍认为它最初是在巴巴多斯酿造成功的,原料是生产蔗糖的副产品废糖蜜,最初因为是烈性的蒸馏酒,所以深得水手们的喜爱,也成为海盗必不可少的嗜好品--印象里的典型海盗总是独眼,木腿,鹦鹉外加一瓶老姆酒。因为是甘蔗的副产品酿造的,所以据说会有一种蔗糖的甜味。

但是入口却没有品出蔗糖的甜味,倒是有些医用酒精的味道,干辣而已,依稀类似北方的烧酒,除了辣味别无其他。或许这也是西方人喜欢喝调制酒的原因,一盎司老姆酒,一盎司espresso,一盎司糖浆,两盎司牛奶据说就可以调制出一种有着古怪名字的酒,不过,不过这不是糟蹋酒么?不习惯和怪味的酒,所以还是和老爸就着花生米喝完了一瓶烧酒口味的巴巴多斯老姆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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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ogle的《达芬奇密码》游戏(24之7)

今天的游戏与第一天的类似,也是摆放符号的。不过难度有所增加,是一个5x5的格子,同时也有5个符号需要摆放。这类问题的通解是先找"交叉路口",因为一般来说交叉的地方往往确定了唯一解;然后找阴影部分,这次的阴影部分不是很明显(颜色特别相近),也许是因为我的LCD显示器的缘故,阴影色彩的差别很难识别(我不是色盲^_^)。不过阴影的边界有明显的白线,可以作为参照。符号游戏玩完以后会有一个关于度量衡的问题,与《达芬奇的密码》没有关系,完全是测试你使用Google搜索的计算功能的,譬如我遇到的问题: What is 50% of a great gross? 输入Google搜索你就知道是864了。多说一句这个gross,其实是一个12进制的单位,一个gross就是一个dozen的dozen (12x12),一个great gross就是 一个dozen的gross,也就是 12x12x12。呵呵,现在咱们不怎么用这个单位,"打"到还是用的。还记得大学时一次到三里屯的酒吧玩,几个推销不同啤酒的PPJJ过来卖酒,当时要了嘉士伯,JJ问"一打可以么?"可惜是个南方JJ,口齿不清,我听成了一扎(draft),觉得也不是很多,就说好,结果后来来了12瓶啤酒,虽然酒不算很多,可是那种地方的价钱对于我等饥一顿饱一顿的学生来说却是吓死人的,呵呵,所以从那时起就觉得还是做酒徒(而不是酒圣)比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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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等酒徒

做什么事情都会有个三六九等,瘾君子也不例外,粗粗一分,可为“仙、圣、徒、棍、鬼”几等,所以嗜赌的就有“赌仙、赌圣、赌徒、赌棍、赌鬼”之分,爱写诗也有“诗仙、诗圣、诗徒、诗棍、诗鬼”,而像我等这样喜欢喝点小酒的也有“酒仙、酒圣、酒徒、酒棍、酒鬼”之分,分类的依据何在?套用马克思的术语是从意识到物质的渐变,譬如酒仙,喝酒讲的是一个精神上的境界;酒鬼,就完全是为了享受乙醇。因为酒仙与酒鬼是两个极致,所以往往受人钦敬,毕竟不是常人都能做到,具体说来,做到酒仙,需要境界颇高,到底什么样的境界,其实也说不清楚,用个《大腕》上的比喻,就好比扔石头的远近,一般人的境界,也就像一块扔了两三米的石头,而酒仙,应该像牛顿当年的画得那个草图一样,石头一扔就成了绕地卫星,飘然若仙。相比之下,做酒鬼,一定要有鬼气,第一,酒量要奇大;第二,一饮就要到大醉方止;第三,一醉就要昏睡上几日几夜不醒。

说罢酒仙与酒鬼,其他三类就好说了。所谓,酒圣,就是酒中圣人,喝酒虽然不讲境界,但是讲个情调,不是好酒不沾,酒好气氛不好也不行,再用马克思一个词,就是 petty bourgeoisie,或者就是穿着长衫进店里坐着喝酒的人;酒棍,就不提了,我等酒徒都不爱和酒棍喝,酒棍喝了酒就像定时炸弹,太危险。喝酒就图个高兴,他一两杯下肚就嚷着要顺着手电筒的光柱爬上天去摘星揽月;或是睡在马路中央等着车轧,搁谁也受不了啊。

最后就是我等酒徒,喝酒就是为个乐和,有时候开始也不一定是为了乐和,但是喝完的结果却是非常的乐和:)酒徒不像酒仙,没有什么境界,喝进去一斗酒,也写不下半句诗,更别说诗百篇了;酒徒也不同于酒圣,对情调不讲究,茅台五粮液喝得,超市里快过保质期打折卖的燕京啤酒也喝得,酒肆里喝得,路边的马路牙子上也喝得;酒徒也不同于酒棍,喝完了酒不会耍酒疯,只是乐和着,有人话多些,有人话少些,有人歪头就睡;酒徒更不同于酒鬼,酒量不在大,关键在自己喝着高兴,也不会一醉几日,因为天亮了还要为稻粱谋。

其实酒徒是最没有个性的一类,但凡爱喝两口的大多是酒徒。不过酒徒也有层次,需要修炼。我光荣的成为酒徒应该是三四岁的时候,那是八十年代初,还是Laissez Faire社会主义,大家都不是很忙,老爸下了班到厂里的幼儿园接了我,会骑着二八的红旗自行车带着我到我们那里一个叫做华山路地方,那里有很多露天沽酒的地方,也就是街边的大排档,老爸买一碗散装的啤酒(那时的啤酒真是用碗卖的),我喝半碗,喝了就睡,然后睡着就到家,老爸那时就说我酒品好,孺子可教。但是有一次喝过量了,我和老爸一起被老妈教育了一通,第一阶段的酒徒训练就告一段落了。

第二阶段的修行是断断续续的,上了中学,逢年过节,亲戚朋友相聚,偶尔喝上一两杯,按照我们那里的风俗,长辈给的酒,是不能不喝的。第三阶段便是大学,大一的时候,男生都还做清纯装,班里聚餐,个个都是不近酒(空)的君子;大一一过就原形毕露。不过大家都是酒徒,喝酒是为了痛快,并非是如酒鬼般,喝酒 for 喝酒's sake。

记得大二的快寒假的时候,我和同寝室的一个兄弟送走了所有的同学,两个人困坐在寝室里--确确实实的困坐,身上一文钱都没有了,本来还是有些宽裕的,但是这位兄弟的兄弟急需钱买药,我俩儿的钱都借给了他,我口袋里本来还剩了几十块钱,但是突然想到自个儿还没有买火车票,在北京北站拿27元5角买了学生票,就一文不名了。我们俩儿困坐了一会儿,决定去借钱,满大楼的跑,居然没找到一个人,朔风凛冽,我们二人的晚饭还没有着落,在这个时候,我们想到了党,想到了组织--这位兄弟高我一级,他们的大班长是北京人,家住得离学校不远,于是我们两个无产者跑到了“组织”家里,借了100元钱,兴冲冲的跑了回来,在学校对面的“百姓佳”超市买了快过期的啤酒和几袋5角钱一袋的咸花生。

回到寝室,几杯下肚,酒意正酣,突然有人从门外钻进来,也是酒徒一只,循着酒味而来,于是三人一起喝酒,觥斛交错,兴尽而眠,第二天差点误了火车,还睡得迷迷糊糊就被同寝室的兄弟喝起,挤上公共汽车直奔火车站,于最后一分钟跳上火车,是靠窗的位子,旁边坐了两个民工师傅,攀谈两句,拿围巾一包头又酣然睡去,一觉醒来,赶紧四下张望,恐怕坐过了站,忽又一想,此车的终点就在洛阳,于是再次安然睡去,直到旁边的一个女同学把我推醒,告诉我到站了,我一时纳闷,上车的时候旁边明明坐得是位民工师傅,怎么一觉醒来变成了带着清华校徽的女生了,不过仔细想想这节车厢卖得都是学生票,应该都是学生,那我上车打招呼的又是谁呢?不过那时毕竟已经是大二的学生,马上恢复了平静,问旁边的女生:“你是新生吧?”那个女生挺吃惊的点了点头说“是”,我心中暗暗得意:不是新生谁寒假回家还戴着校徽啊。我清了清嗓子,问:“要我帮忙拿行李么”,那个女生点点头。我把包在头上的围巾摘下来,在脖子上系好,然后从行李架上帮她取下了行李。“你的行李呢?”那个女生问道。 对啊,我的行李呢?啊,应该还在我上铺的空床上,ft,我倒是已经做到酒徒的最高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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