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平均律与明清之争

明清之争本是司空见惯,但是突然发现“十二平均律”也被作为明优清劣的证据:

明朝有着辉煌地音乐艺术成就,十二平均律就在明朝被提出,这是现在音乐地奠基石,但在它却不能生存在它出现地母国大地上,因为它被满清禁毁了。

这个实在让人大跌眼镜了,颠倒黑白啊。

朱载堉明神宗年间就把他的新法密律呈现给皇帝,虽然他的《进律书奏疏》写得小心翼翼,但是他的这套理论还是被打入冷宫,无人问津,为什么? 因为他的算法挑战了被奉为神圣的“三分损益法”,所以即便是在明朝,也根本没有人理会他的“十二平均律”,这就像一切科技创新都会被旧思想所禁锢一样,特别是在涉及到礼乐这种大事的时候,皇帝大臣们自然异常的保守。

而清代更没有禁毁“十二平均律”(一种算法如何禁毁?),事实上清代的律书还直接吸取了朱载堉的成果。但是,和明朝一样,清朝继续推崇神圣的三分损益法,所以批判过“十二平均律”的离经叛道,譬如在《律吕正义后编》中对朱的十大批判,还有在 《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对朱载堉《乐律全书》的介绍(如果要禁毁“十二平均律”,也不会把朱的书收入四库了),但是骂“十二平均律”的那些人自然也知道“十二平均律”的精妙,就像他们在《律吕正义后编》里承认的那样:“ 顾其所定十二律之率,皆以倍应钟之率累除而得之,正律恰为倍律之半,终而复始,可不谓精于算乎?” 但是他们不能接受的是对“三分损益法”的否定,就好比“地心说”的鼓吹者质问“日心说”的支持者“你们把上帝放在什么位置?”一样。

但是骂归骂,用还是要用。《四库全书总目提要》里明确的说了: ”圣祖仁皇帝《律吕正义》一书备采其说(指朱载堉的十二平均律)”。后人杨荫浏也说过清代的律书“ 实系剽窃朱氏之唾余而成。” 也就是说清代虽然在道德上骂朱载堉,但是在实际上非但没有禁毁十二平均律,反而还采用了这一理论。骂是在道德层面的,用是在科学层面的。就像历史反复证明的一样,道德和科学往往不容,但是这并不能阻止坚信上帝造人的神汉们使用最新的生物技术。

而朱载堉因为担心自己的理论被认为是离经叛道,所以也努力的想在自己的理论中融入一些传统的成分,譬如假借黄帝之名,又譬如因为他用到了sqrt(2) 就硬要扯上周公(通过〈周髀算经〉)。但是这样的生拉硬套,反而被道德人士揪住小辫子,猛烈批判。

“十二平均律”不过是重复了诸多科技创新的轨迹而已,实在看不出它如何体现了明代比清代的高明,明代跟本就不关心它,而清代虽然批判它,但是却使用了它;如果硬要比较,也许可以说明代更真诚,清代更虚伪吧,诚实但是拒绝科学进步与虚伪但是接受科学进步,孰优孰劣呢?恐怕又是一个道德判断与科学判断的矛盾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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