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时的自由恋爱与媒人
Submitted by kzeng on Tue, 2005-12-27 19:53一直到战国初期,古人男女之间的交往应该还是比较自由的。特别是在春暖花开,举行祭祀的时候,男男女女聚集在一起,先是看男女巫师用某种特定的活动祭神(不只中国,古两河流域的祭司们举行仪式的时候也这么干,当然,《达·芬奇的密码》里,耶稣的后人们也这么干),然后男男女女就可以自由活动了。这样的活动为我们造就出来不少伟人,譬如孔夫子大人,《史记·孔子世家》上说:”纥与颜氏女野合而生孔子“;还有譬如楚国最著名的两个令尹之一的斗谷於菟,这个人的名字意义蕴含丰富,不仅让我们了解到了古代南方方言,还勾画了一个浪漫的故事。斗是他的氏,”谷“是”乳“的意思,”於菟“是老虎的意思,他名字的意思是”老虎喂过奶的“,顿时让人想起罗马的创立者,呵呵,罗慕洛斯兄弟俩不过喝狼奶而已,咱们的楚国令尹大人是喝虎奶的,之所以他这么酷到要喝虎奶,就是因为他是他老爸和他老爸的表妹春天在云梦玩耍时不小心生的,他老爸的表妹的老妈(郧国的夫人)本来就不大喜欢斗谷於菟的老爸,现在又弄出一个孩子来,就更愤愤了,于是就把这个小孩扔在他爸妈战斗过的地方--云梦泽里,事有凑巧,郧国的国君到云梦泽打猎,看到了一只雌虎在哺育这个婴孩,甚为诧异,就领回去养大,并取名为”谷於菟“,《左传》上说”谷”和“於菟”是楚语,但是后来有人考证,”谷“是古越语,”於菟“是古巴人说的古彝语,真正的楚语里面,”虎“被称为”班“,斗谷於菟的儿子就叫做”斗班“--又是一只老虎,这个斗班有个有名的后人,乃是写《汉书》的班固,而斗谷於菟本人也协助楚成王第一次把楚国推向霸主的伟业。
按照《墨子》的说法,当时这种活动挺盛行的,所谓”“燕之有祖,当齐之社稷,宋之桑林,楚之云梦也,此男女之所属而观。” “祖”与“社”这两字的本义就不多说了,郭沫若和李敖都考证过,反正这些都是春天男男女女用来交往的地方(另,社会一词虽然译自日语,但是和社稷有莫大的关系,呵呵)。“桑林”一词也比较暧昧,原先在网上看到一个人的blog的名称叫做“桑林志”,我还以为是“遗情书”一样的东东,呵呵,其实不是。
后来这样的习俗渐渐的被更改了,大致是由于儒家对于礼的要求以及后世儒家的流行。鲁庄公曾经跑到齐国去观摩齐人的社(“夏,公如齐观社”,参与没没参与孔子没有写),据说这个“观”字还体现了春秋笔法,不管怎样,这一举动遭到了以孔子为首的儒学大家的讥讽。由于对于礼的重视,自上而下,渐渐的有了婚姻的礼制,也就是纳彩、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六道程序,即所谓“六礼”。这个六礼的定义,我们那里应付高考是需要背的,说是古代文学常识:纳彩是男家请媒人到女家提亲,女家同意议婚后,男家备彩礼前去求婚;问名是男家请媒人问女方的名字和出生的年月日时;纳吉是男家根据双方的出生年月日时,卜得吉兆以后,通知女家,决定缔结婚姻;纳征也叫纳币,是由男家送聘礼给女家;请期是男家择定婚期,请求女家同意;亲迎是新郎至女家迎娶。
有了这样的礼制,媒人的作用就凸现出来了,主要是跑腿的,两边跑,所以媒人常用的说辞就是称自个儿腿都跑细了。自秦统一以来,历代的法典对于婚姻的规定大致都与”六礼“相符,所以媒人这个职业就固定下来了--这是法律规定的程序。
顺便说一句,我们那里现在结婚还要重复这个啰嗦的程序,并且几千年来还丰富了这个程序,不胜其烦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