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制度

中国的户籍简史

闲话少说,直奔主题。户籍制度的雏形出现的很早,殷商甲骨卜辞里提到商朝在进行大规模的军事征伐前大都要下令“登人”,也就是下达征兵的命令,“登人”的数目从千人到上万不等,对于当时的社会来说,这个数目是很大的,必须清楚地知道有多少可用壮丁才有可能“登人”,所以有人认为在那时已经有了初步的户籍制度。西周的时候,很多青铜器的铭文记载天子赏赐人口,提到了“户”、“家”等概念,似乎也在说明只有对人口有了确切的记录,才能计算赏赐。而《周礼》中也记载,在秋官司寇之下设有名为“司民”的专职掌管户口的官吏,负责计算全国的户口人丁数目,要定期向周王报告,并且留有档案存在“天府”中。另外一个例子是在周宣王征伐犬戎失利后,立即进行了大规模的人口普查,当时叫做“科民”,以便迅速补充兵员。这一切都可以看作是户籍的雏形,可能还没有形成一个完善的制度。

春秋时的书社制度,可以说是户籍制度的一个进步,当时25家为社,“社之户口书于版图”,而版指的就是户籍。到了战国时
户籍一词已经见诸史书,譬如《始皇本纪》提到的秦献公十年,“为户籍相伍”等。这与当时战争的频繁是密不可分的,即使是从上面户籍的原始历史中也可以看出户籍制度的一个重要作用便是征兵。

秦孝公时,户籍制度的日臻完备,这是商鞅变法的主要内容之一,按照《商君书》的记载,户籍上注明一家人的姓名和口数,活着的要填上姓名,死了要去注销。到了秦王政(也就是始皇帝统一前)的时候,户籍制度又进一步加强,他命令所有的男子不论是否成丁,一律要登记年龄。记得《复活的军团》上也提到过这一点,并解释这是秦始皇在打统一战争之前的准备,以便战争动员。

云梦出土的秦简记载了不少秦时的法律,其中有关于迁居的,按照秦的法律,人户迁居必须请求地方官吏“更籍”,类似咱们的迁户口;而地方官吏必须准确掌握自己辖区内的户口,如果出了差错,要按照法律定罪的。各地的户籍不仅地方留有存档,同时还要上报中央,放在丞相那里,便于随时检阅,所以刘邦进咸阳,大小将士都忙着去抢财宝,萧何却赶忙到丞相府去收取图籍,其中就包括户籍。

汉朝继承了秦朝的制度,同样非常重视户籍。按照旧时的惯例,每年都要进行一次户口调查登记,类似现在的人口普查,不过在古时叫作“案比”也就是“案户比民”,一般都是在岁末进行,因为此时农闲,不耽误老百姓的耕种。做人口调查的时候,每户每人都必须亲自到场,就便是年老体迈不能行动的老人,也必须出席。可见汉时人口普查的严格。此时的人口普查不单单是出于征兵的考虑,更重要的是计算赋税与徭役。

呵呵,先写道这儿吧,大家有兴趣看我就继续灌下去,没兴趣就算了,挺无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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