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习俗

春社·春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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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是春社,今天是春分。从Google的黑板报读到中文Google在春分日推出阴阳历转换查询的服务,也就是说可以方便的输入阳历的一个日期来查询它的阴历是几号,或是反之,输入阴历的一个日期、节气或节日来查询它对应的阳历是几号。譬如在Google中输入输入"春分",就会显示:

2006年 春分
农历 二零零六年二月廿二 丙戌 狗
公历 2006年3月21日 春分

因为google在这篇blog的开始引用了"社日双飞燕,春分百啭莺"的诗句,所以以为Google把这项搜索扩大到了包括一些民俗节日譬如春、秋二社,但是搜索了"春社"并没有日期的转化,看来这项搜索还是仅限于农历的日期、气节以及最为重要的节日的。其实在古时,春社与秋社是两个极为重要的节日。"社,地主也",社日就是献祭 土地祈求说是答谢风调雨顺,五谷丰登的日子,也就是古人说的"春祭社以祈膏雨,望五谷丰熟;秋祭社以百谷丰稔,所以报功"。同时社日也是一个欢庆的日子,往往有社火,社戏,社酒等等庆典仪式。记得中学课本选过一首叫做《社日》的诗:

鹅湖山下稻梁肥,
豚栅鸡树半掩扉。
桑拓影斜春社散,
家家扶得醉人归。

讲得就是春社时的快乐场面。其实古人的诗词里,关于社日的记载是很多,即便是后来的鲁迅,也写过一篇《社戏》。春社的日子原来并不固定,自汉以后规定为立春后的第五个戊日。今年的春社算来是春分的前一天(也就是昨天,三月二十日)。因为干支纪日,每年同一日的干支往往并不相同,所以立春后第五个戊日有可能在春分前,也有可能在春分后,所以农村有一句关于物候的俗谚:"分了社,满天熟;社了分,没得啃",也就是说春分早于春社,就是一个丰年;春社早于春分,就是荒年。这样的俗谚可能没有什么道理,但是在文革时却惹了不小的麻烦,记得看过中科院一个老学者因为在文革时整理出版了包括这句在内的一些农谚而获罪的,批判他的人坚持说这是对人民公社不满,分了公社就是丰年:)

昨天是春社,今天正是春分,可惜我这儿还没有一点春天的迹象,不知到要等多久树枝才会重新披绿。不过于春社春分中看到Google的这项服务还是不错的,毕竟提醒了我们春分到了,同时也可以方便的查到端午,中秋,冬至等等,可以及时的提醒自己吃粽子,月饼还有饺子:)另外,英文的Google blog今天介绍了刚刚推出的Google Finance,这篇Blog的题目是Spring is the season for love (and data),不知道与中国的春社春分是不是有些关系:) ("燕之有祖,当齐之社稷,宋之桑林,楚之云梦也,此男女之所属而观。"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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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霉的陈世美与古时的离婚制度

不知怎么的和mm聊起了陈世美(《寻秦记》?),仔细想想陈世美真是个倒霉的家伙,以现在人的目光看,他根本没有必要演上 “杀庙”那一出,既然与秦香莲感情破裂了,一纸休书,协议离婚岂不畅快?可以这边厢答应着国太的亲事,那边厢快马差人回去递休书,多给秦些银两,或者立下一纸文书,日后每月付抚养金若干直到儿女成年等等,就像当今名人那样,结婚和离婚两不误,这边新浪上刚看到在闹离婚,那边搜狐上已经在举办婚宴了。可惜陈世美倒霉就倒霉在生在古时而非今日,更倒霉的是生在北宋而非更早。于今日,可以痛快的离婚;再早些时候,说不定皇帝还会体恤的问:“谚言贵易交, 富易妻,人情乎?”

关于古时的离婚,虽然自汉武儒家学说流行起,就有一套鼓吹的礼法,但在那时,这还是”礼“,并非”法“,最迟从唐朝开始,这些礼就被真正的写入法典,成为正式的法律了。陈世美如果想和秦香莲离婚,秦香莲必须犯过七中过失之一才行,第一条是不孝顺公婆,可是秦香莲当了纺车给公婆看病,剪了头发换了芦席埋了老人,自然不符;第二,没有生养,可秦香莲生了一对儿女;第三,淫泆,可陈世美三年不在家,秦香莲也没有出墙;第四,嫉妒,秦香莲肯定不会反对陈世美纳妾,如果公主愿意做妾的话(譬如建宁公主);第五,害有恶疾,秦香莲虽然饥寒交迫,但是还很健康;第六,话多长舌,秦香莲也不是八卦中人,第七,盗窃,这就更不沾边了,秦香莲看样子还是那种贫贱不能移的女子,这七条就是古书上说的“七出”(见《仪礼》、《大戴礼记》),除了“七出”之外,如果“义绝”也可以离婚,所谓“义绝”是指夫妻任何一方,对另一方一定范围内的亲属有殴、杀等情事,但是陈世美与秦香莲的父母都已过世,两人也没有什么亲戚,即便是有,秦香莲估计也不会去殴杀陈世美的亲戚而陈世美若是殴杀了秦香莲的亲戚,那照样是要治罪的。只有符合“七出”之一,或是“义绝”的夫妻才能离婚,不然按照唐朝的法律:”在没有七出或是义绝的情况下把妻子休掉的,要判有期徒刑一年半。“ (btw,徒刑一词从古沿用至今,就是劳动改造的意思)。

不过以陈世美这位状元郎的智商,想个点子,布个陷阱,让秦香莲犯上上述错误之一似乎也不难,譬如在他们子女饥饿万分的时候,提供一个盗窃的馒头的机会,以Jean Valjean那样的善良人在饥饿下还会去偷面包,陈世美成功的机率应该不小(当然这样很卑鄙,趁人之危,非君子所为),但是按照唐以后的法律,即便是有了“七出”之实,仍有“三不去”:有所娶无所归,不去;与更三年丧,不去;前贫贱后富贵,不去。也就是说,如果妻子休弃时无娘家可归,不能休弃;如果妻子曾为公婆守孝三年,不能休弃;如果妻子婚后曾与夫同甘共苦,后来夫富贵者,不能休弃,如果强行休弃,按照唐朝的法律,“虽犯七出,有三不去而出之者,杖一百,追还合”,也就是说要打一百大板,还必须复合。秦香莲至少满足两不”出“(有所娶无所归和前贫贱后富贵),而她又正在为公婆守孝,所以即便是陈世美能够构陷秦香莲使之犯七出,仍不能合法的休掉她,并且还要平白挨一百板子,以陈世美如米国f1一般的身段与肌肤,一百板子下去恐怕也只有进的气没有出的气了(如若不信,可以参考录有宋朝刑法的武侠小说《水浒传》,特别是林冲发配沧州一节),所以陈无论如何也休不掉秦香莲。

那一夫多妻呢?按照中国的古时的法律,妻只能有一个,不可能存在两个妻子(多余的只能做媵或妾),秦香莲已经是妻了,而公主又不能做妾,所以也不行。

于是陈世美别无它法只好起杀心了,既可恶又可悲,试想一下,陈世美本是个读书人,估计也读到过红袖添香,琴瑟和鸣,也幻想过书中的颜如玉,多少也想讲究个读书人的情调,譬如小楼一夜听春雨,或是闲敲棋子落灯花什么的,可惜守着个五大三粗的秦香莲,没有太多的共同语言,虽说吐啊吐啊吐久了也会习惯,但是当他看到貌美如花(注意:如花不是专有名词),知书达理,又家资殷实的公主的时候,很难不想立即开始这段感情,但是家中偏偏有一个虽然没有感情,但是又休不掉的秦香莲,多少总会有一些懊恼... ... 而秦香莲如果嫁给一个老老实实的庄稼汉,男耕女织, 桑麻满圃,守着檐上长着满青草的茅屋,看着大儿锄豆溪东,中儿正织鸡笼,吆喝着在溪头卧剥莲蓬的无赖小儿,也是一种幸福生活。可两人却在包龙图的铡刀下才作了了解,真是可惜,可叹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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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时的自由恋爱与媒人

一直到战国初期,古人男女之间的交往应该还是比较自由的。特别是在春暖花开,举行祭祀的时候,男男女女聚集在一起,先是看男女巫师用某种特定的活动祭神(不只中国,古两河流域的祭司们举行仪式的时候也这么干,当然,《达·芬奇的密码》里,耶稣的后人们也这么干),然后男男女女就可以自由活动了。这样的活动为我们造就出来不少伟人,譬如孔夫子大人,《史记·孔子世家》上说:”纥与颜氏女野合而生孔子“;还有譬如楚国最著名的两个令尹之一的斗谷於菟,这个人的名字意义蕴含丰富,不仅让我们了解到了古代南方方言,还勾画了一个浪漫的故事。斗是他的氏,”谷“是”乳“的意思,”於菟“是老虎的意思,他名字的意思是”老虎喂过奶的“,顿时让人想起罗马的创立者,呵呵,罗慕洛斯兄弟俩不过喝狼奶而已,咱们的楚国令尹大人是喝虎奶的,之所以他这么酷到要喝虎奶,就是因为他是他老爸和他老爸的表妹春天在云梦玩耍时不小心生的,他老爸的表妹的老妈(郧国的夫人)本来就不大喜欢斗谷於菟的老爸,现在又弄出一个孩子来,就更愤愤了,于是就把这个小孩扔在他爸妈战斗过的地方--云梦泽里,事有凑巧,郧国的国君到云梦泽打猎,看到了一只雌虎在哺育这个婴孩,甚为诧异,就领回去养大,并取名为”谷於菟“,《左传》上说”谷”和“於菟”是楚语,但是后来有人考证,”谷“是古越语,”於菟“是古巴人说的古彝语,真正的楚语里面,”虎“被称为”班“,斗谷於菟的儿子就叫做”斗班“--又是一只老虎,这个斗班有个有名的后人,乃是写《汉书》的班固,而斗谷於菟本人也协助楚成王第一次把楚国推向霸主的伟业。

按照《墨子》的说法,当时这种活动挺盛行的,所谓”“燕之有祖,当齐之社稷,宋之桑林,楚之云梦也,此男女之所属而观。” “祖”与“社”这两字的本义就不多说了,郭沫若和李敖都考证过,反正这些都是春天男男女女用来交往的地方(另,社会一词虽然译自日语,但是和社稷有莫大的关系,呵呵)。“桑林”一词也比较暧昧,原先在网上看到一个人的blog的名称叫做“桑林志”,我还以为是“遗情书”一样的东东,呵呵,其实不是。

后来这样的习俗渐渐的被更改了,大致是由于儒家对于礼的要求以及后世儒家的流行。鲁庄公曾经跑到齐国去观摩齐人的社(“夏,公如齐观社”,参与没没参与孔子没有写),据说这个“观”字还体现了春秋笔法,不管怎样,这一举动遭到了以孔子为首的儒学大家的讥讽。由于对于礼的重视,自上而下,渐渐的有了婚姻的礼制,也就是纳彩、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六道程序,即所谓“六礼”。这个六礼的定义,我们那里应付高考是需要背的,说是古代文学常识:纳彩是男家请媒人到女家提亲,女家同意议婚后,男家备彩礼前去求婚;问名是男家请媒人问女方的名字和出生的年月日时;纳吉是男家根据双方的出生年月日时,卜得吉兆以后,通知女家,决定缔结婚姻;纳征也叫纳币,是由男家送聘礼给女家;请期是男家择定婚期,请求女家同意;亲迎是新郎至女家迎娶。

有了这样的礼制,媒人的作用就凸现出来了,主要是跑腿的,两边跑,所以媒人常用的说辞就是称自个儿腿都跑细了。自秦统一以来,历代的法典对于婚姻的规定大致都与”六礼“相符,所以媒人这个职业就固定下来了--这是法律规定的程序。

顺便说一句,我们那里现在结婚还要重复这个啰嗦的程序,并且几千年来还丰富了这个程序,不胜其烦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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